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7 元(含税),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
股本。
2022 年 4 月 27 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上市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5,971,249.3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2,508,908.01元。2021 年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2,508,908.01 元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
积 4,250,890.80 元后,2021 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8,072,494.34 元。
鉴于公司 2021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
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及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按公司总股本 428,778,219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 20,152,576.29元,占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5%,剩余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