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1-02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6 元(含税),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
股本。
2021 年 4 月 28 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上市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4,734,865.0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1,613,373.50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 89,411,796.47 元。
为兼顾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3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13,535,722.66 元,占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26%,剩余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