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 实达 公告编号:第 2023-015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关于公司与国宁睿能签订的系列《年度框架采购合同》,国宁睿能为其尚未支付的货款人民币 2,070 万元提供足额担保物,若担保期限到期仍无法足额支付,公司可通过处置担保物回收款项,因此相关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2、本次担保范围不包括尚未履行的采购订单预付款,付款期限及订单是否继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司对前述采购订单未投入生产。
3、关于《年度框架采购合同》其他未尽事项是否继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中标项目合同概述
2022 年 8 月 19 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或公司)
中标国宁睿能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宁睿能)的双碳绿色能源中心
应用服务采购标段 1-4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第 2022-090 号)。2022 年 9 月 29 日,
双方签订系列《年度框架采购合同》,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披露的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第 2022-102号)。
二、中标项目合同履行进展
关于系列《年度框架采购合同》,截至目前,国宁睿能已下采购订单金额合
计人民币 4.57 亿元,其中公司已完成交付的采购订单人民币 2,670 万元,尚未履
行的采购订单人民币 4.303 亿元。根据合同条款,国宁睿能应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前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 9,125 万元,其中含公司已交付产品的货款人民币 2,670万元,以及尚未履行的采购订单预付款人民币 6,455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货款人民币 600 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合
同进展的公告》(第 2022-116 号),公司书面发函国宁睿能催收相关款项,国
宁睿能出具书面回函答复拟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
期间,公司积极与国宁睿能沟通收款事宜,国宁睿能表示因 2022 年末双碳绿色数字能源中心项目之数字综合能源站延期建站,经双方友好协商,国宁睿能以未建站的部分自有财产对公司尚未收回 2,070 万元的债权设定担保,担保期限
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5 月 31 日。经公司核验,担保物为数字综合能源站相
关设备,货值 4,142.68 万元。双方已签署《担保合同》并生效,国宁睿能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将担保物交付给公司。
三、风险提示
1、关于公司已完成交付的采购订单 2,670 万元,实际已收到款项 600 万元,
尚未收回货款 2,070 万元。鉴于国宁睿能已为前述债权提供足额担保物,且担保物变现能力较强。若担保期限到期其仍无法足额支付,公司可通过处置担保物回收款项,因此相关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2、本次担保范围不包括尚未履行的采购订单预付款,公司与国宁睿能对此积极协商中,付款期限及订单是否继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司对前述采购订单未投入生产。
3、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进展情况,与国宁睿能进行积极协商,关于《年度框架采购合同》其他未尽事项是否继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