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34 沪市 ST实达


首页 公告 ST实达: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ST实达: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20

ST实达: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 实达    公告编号:第 2023-003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7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朱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朱向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三)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预计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同意 2023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及其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科融通及控股子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 2 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科融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公司拟对中科融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 2 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该项议案所述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日常运营资金所需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业务发展需要。该项议案所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和物业租赁等业务领域进行合作,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大数据、数字政
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

    (2)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物业租赁
的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租赁其运营的办公楼用于办公,预计租赁期限不超过 3 年,租金合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税)。租金标准将根据周边办公楼租赁市场行情由双方协商确定。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根据公司 2022 年度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我们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与控股股东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可行的。该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根据公司 2022 年度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我们认为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与控股股东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可行的。该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朱向东、卢梅珍、陈雯珊与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的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及相应子公司管理层在关联方借款额度内办理具体审批及签约手续。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借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发展,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发展,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借款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综合借款成本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利息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

  董事朱向东、卢梅珍、陈雯珊与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七)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公司 2022 年度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实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制度》。

  (九)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实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十)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实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一)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
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十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
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结合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利于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使其勤勉尽责,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内容及修订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