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3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1,706,69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91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出资款人民币 1,180,0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79,720,000.00 元。
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
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后余款人民币 1,180,000,000.00 元已汇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2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次配套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00
扣除承销保荐费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 1,180,000,000.00
减:支付增发股份验资款 280,000.00
减:2016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816,988,980.00
减:2017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71,322,539.69
减:2018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113,678,602.10
减:2019 年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149,140.00
减:2019 年司法冻结扣划金额(注 1) 702.03
减:2020 年上半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0.00
减:2020 年司法冻结扣划金额(注 2) 21,879.45
减: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2,928,841.4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944,366.4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2,573,681.69
注 1:实达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募集资
金账户中的 702.03 元余额,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因(2018)粤 03 执 1975、1976 号广东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事项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注 2:实达集团全资孙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账户中的 21879.45 元余
额,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因(2019)粤 0304 财保 2069 号广东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事项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达集团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2016 年 4 月 22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兴飞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
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12 月 8 日与公司、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上述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实达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原名: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20 年6 月 30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公司及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浙商银行杭州九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沙支行 3310010720120100014409 1,180,000,000.00 2,571,094.21
浙商银行杭州九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天通知
沙支行 3310010720121800000756 0.00 存款
建行深圳高新园 深 圳 市 兴 飞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活期
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4 0.14
建行深圳高新园 惠 州 市 兴 飞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活期
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1 347.74
建行深圳高新园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活期
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3(注) 0.00
建行深圳高新园 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 活期
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5 3.81
建行芜湖经济技 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 活期
术开发区支行 34050167880800000320 102.51
建行芜湖经济技 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 活期
术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34050167880800000321 2,101.54
建行芜湖经济技 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活期
术开发区支行 34050167880800000322 31.74
合计 1,180,000,000.00 2,573,681.69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已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向深圳市腾兴旺达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2016 年 4 月 22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也设立了相应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确保专款专用。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12 月 8 日,上述子公司已分别与公司、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上述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