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 实达 公告编号:2020-056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7 月 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 67 号实达大厦 12 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7,748,9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6.065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黄凤英女士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均为通过视频或电话出席,董事长景百孚先
生、董事陈峰先生、董事臧小涵女士因公务原因请假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除监事李丽娜因身体原因请假未出席会议外,
其他监事全部为现场出席;
3、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电话或现场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7,563,338 99.5082 185,630 0.491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7,563,338 99.5082 185,630 0.491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7,563,338 99.5082 185,630 0.4918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7,563,338 99.5082 185,630 0.4918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7,563,338 99.5082 185,630 0.4918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7,563,338 99.5082 185,630 0.491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公司 2019 年度董 221,000 54.3491 185,630 45.6509 0 0.0000
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9 年度监 221,000 54.3491 185,630 45.6509 0 0.0000
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计提公司各
3 项资产减值准备 221,000 54.3491 185,630 45.6509 0 0.0000
的议案
4 公司 2019 年度财 221,000 54.3491 185,630 45.6509 0 0.0000
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19 年度利 221,000 54.3491 185,630 45.6509 0 0.0000
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报
6 告及年度报告摘 221,000 54.3491 185,630 45.6509 0 0.0000
要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殊决议议案:无;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第 1-6 项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发平、王泽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