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20-04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6 月 10 日
2.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时间:2020 年 6 月 13 日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
计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 审议程序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
通过了《关于再次延期披露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受 2020 年新
冠疫情影响,同意公司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13 日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二、再次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达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兴飞”)存货大部分存放在香港新界屯及印度新德里。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 2 月初起宣布内地入境人员必须接受隔离检疫,并且对于所持
旅游签证有效期限或签注逗留期限不足 14 天的人员拒绝入境,该政策自 6 月 7
日起再次延期。同步,国家出入境管理局也暂停办理内地居民赴香港商务签注。同时,印度也因疫情管控出台限制我国公民赴印的政策。因此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时无法对存放在境外的存货实施现场盘点程序。
综上,存货监盘关键审计程序的执行依然受到限制,造成审计工作无法顺利
进行,因此预计不能在 2020 年 6 月 10 日出具审计报告。
(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受影响的程度
受到限制的审计工作主要为存货监盘,具体如下:
鉴于新冠疫情影响,审计人员无法按预期计划针对实达集团存货进行监
盘,致使存货监盘程序的实施受到限制。截至 2019 年年末共有 13.77 亿元存货
存放在香港及印度,无法实施监盘程序。上述存货占期末存货的比例 72.81%, 且其占 2019 年期末总资产比例过 52.61%,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
三、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因为香港疫情管控措施延长,审计工作无法按原计划按时完成,会计师将根 据目前执行的审计程序完成现有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拟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出具审计报告。截至目前,针对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已基本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拟在 6 月 12 日出具年度审计
报告,并由公司于 6 月 13 日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四、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为尽快完成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综合考虑疫情影响程度,公司与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协商修改审计计划,采取以下可行措施:
1、 已采取的重要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年报审计工作的影响,2 月初即提
出以下总体要求:切实遵守审计准则规定、落实监管部门要求;识别疫情对
整体审计工作的影响,调整项目管理和流程安排;保持职业怀疑,识别和应
对舞弊风险;运用职业判断,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发布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的技术提示并加强技术支持,制定现场审计和质量控制复核的
远程工作方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等。
审计项目组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执行审计工
作的指导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指示等,关注、识别新冠肺炎疫情对公 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事项的影响,积极通过远程执业方式开展审计工作,统筹 安排审计进展。
2、 预计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及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拟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出
具审计报告,并由公司于 6 月 13 日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项目组无法按照预计的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存货监盘关键审计程序的执行受到限制,造成
审计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因此预计不能在 2020 年 6 月 10 日出具审计报告。审计
范围受到重大限制对应影响的项目主要涵盖公司子公司兴飞(香港)有限公司的存货等重要财务报表科目。因为香港疫情管控措施延长,审计工作无法按原计划按时完成,会计师将根据目前执行的审计程序完成现有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审
计报告,拟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出具审计报告。
实达集团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22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2020]23 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以下简称《再次延期披露公告》),说明无法按期披露受疫情影响的具体事项和程度,披露当前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为尽快披露年度报告已采取和拟采取措施,并明确预计披露时间。《再次延期披露公告》所载内容,与我们已实施实达集团 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和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属实的情况。为了更好地理解延期出具实达集团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事项,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再次延期披露公告》一并阅读。
六、上网公告附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再次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