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证券代码:600734 公告编号:第 2020-041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次
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70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期于2020年4月21日发布公告称,拟将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延至2020年6月10日。公司今日盘后提交公告称,拟再次延期至6月13日。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就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实并说明前期预计能够在6月10日之前披露的主要原因,以及后续期间发生导致未能按原定日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新增事项或因素。
二、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前次延期公告披露至今,已完成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其他为有效推进年度报告披露所开展的具体工作。
三、请公司和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的具体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并说明涉及的主要报表项目以及影响程度。
四、请公司和年审会计师说明是否存在就重大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如是,请说明详细情况、对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五、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后续为确保年报披露拟开展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及为确保在2020年6月13日之前披露年报的保障措施。
请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相关工作;请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执业,及时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共同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诚实守信,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并予以回复,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问询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按时回复并及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