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
2日、1月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核实,现就有关事项
回复如下:
一、 截止本回复出具日,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景百孚先生不存在涉及贵
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
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在贵司前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贵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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