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 2024-074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优化董事会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人调整为 9 人。现
对《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负责。 负责。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
事会人数的 1/3。 事会人数的 1/3。
董事会可以设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职工代表 董事会可以设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职工代表
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 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更换后,直接担任董事,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更换后,直接担任董事,
任期三年。 任期三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按照主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相应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