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04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通过两期股份回购方案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28,502,518.6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9.84%,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6,759,615.8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余额为 789,067.24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年度通过两期股份回购方案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28,502,518.64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9.84%,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要求。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战略规划、2024 年资金需求以及公司 2023 年已实
施的股份回购金额等因素,为了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测算,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1,243,489,250.99 元(含 2023 年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6,468,626.54 元的比例为 126.05%;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的年度不计算在内,公司最近两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1,243,489,250.99 元占近两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42,480,469.30 元的比例为 80.62%;现金分红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战略规划、2024 年资金需求以及公司 2023 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等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