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03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计划 2024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793,674 份
(该数量已考虑离职注销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影响),行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
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293,572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5.07%。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796,841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2024 年 1 月 3 日
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461,728 股,占该期
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57.9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2,432,371 份(该数量已考虑离职注销的影响),行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3 日。2024 年第一季度,激励对象尚未行权。
《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16,016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2024 年第一季度,
激励对象尚未行权。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上述激励计划的行权方式均为自主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一)《2020 年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临 2023-045)。考虑到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影响,《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196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 5,793,674 份。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
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
发布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临 2023-184)。《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23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 796,841 份。
(二)《2022 年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临 2023-151)。考虑到激励对象离职注销的影响,《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237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 2,432,371 份。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临 2023-185)。《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79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 516,016份。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截 至 2024 2024 年第一 累计行权占可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年3月26日 季度行权数 剩余可行权 行权总数的比
(份) 累计行权数 量(份) 数量(份) 例(%)
量(份)
何达能 副总经理 237,654 237,654 237,654 0 100.00%
梁启杰 董事、副总经 0
理 150,000 150,000 0 100.00%
董事、副总经
沈 昱 理、董事会秘 169,898 169,898 0 0 100.00%
书
小计 557,552 557,552 237,654 0 100.00%
核心管理、业务、技术
骨干人员(193 人) 5,236,122 5,236,122 55,918 0 100.00%
合计 5,793,674 5,793,674 293,572 0 100.00%
注:(1)上表中的数据已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对期权数量的影响;
(2)“可行权数量”数据已扣除激励对象离职注销的 24,464 份期权。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196 人,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共 5 人参与行权。截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行权期已
届满,累计 196 人参与行权。
(二)《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可行权数量 截至 2024 年 3 2024 年第一 剩余可行权 累计行权占
职务 (份) 月 31 日累计行 季度行权数 数量(份) 可行权总数
权数量(份) 量(份) 的比例(%)
核心管理、业务、技术
骨干人员(23 人) 796,841 461,728 461,728 335,113 57.94%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23 人,2024
年第一季度共 17 人参与行权。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累计 17 人参与行权。
(三)《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371 份(该数量已考虑离职注销的影响),行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3 日,可行权人数为 237 人。2024 年第一季度《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
(四)《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16,016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可行权人数为 79
人。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尚未行权。
三、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
市交易。
(二)2024 年第一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合计数量:755,300 股
(三)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期行权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2024 年一季度 其他变化 变动后
(截至 2023.12.31) 行权数量 (截至 2024.3.31)
有限售条件的 232,218,732 0 -486,444 231,73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