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3-18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以及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相关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3.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4.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
修订〈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了上述调整事项。
5.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8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的 997.60 万份股票期权,以及因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未达到
当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650.60万份股票期权,共1,648.2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从 11.22 元/股调整为 11.15 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从 16.46 元/股调整为 16.39 元/股。
6.2023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 26 名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 95.4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46.50 万份股
票期权,合计注销 141.90 万份股票期权。
7.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9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27.1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
8.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其中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 11.15 元/股调整为 7.58 元/股,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 16.39 元/股调整为 11.33 元/股,并将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从 1,191.6581 万份调整至1,665.8975 万份;预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从 228.4500 万份调整至319.3653 万份。
9.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57,270 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614,406 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771,676 份股票期权。
10.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 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468,318 份股票期权。
11.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 年激励计划因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注销其持有的 188,724份股票期权。另外,董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2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796,841 份股票期权行权。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3.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 年激励计划因 14 名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 31,900 股限制性股票及 95,580 份股票期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本次应当完成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 31,900股,及应当完成注销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84,304 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 2020 年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 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前述情形对应股票期权 188,724 份;公司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 2023 年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
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2023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900 股,拟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95,580 份。
3.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21 元/股。
4.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1,900 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32,218,732 -31,900 232,186,83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595,984,567 0 1,595,984,567
股份合计 1,828,203,299 -31,900 1,828,171,399
注:1、本次变动前股本数据采用 2023 年 12 月 7 日的股本结构。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回购注销限制股票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2020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