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3-18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796,841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旭股份”)于 2023 年12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放弃授予的股票期权,涉及75.80 万份股票期权数量由董事会重新分配,授予总量不变为 3,600.00 万份。其中包
括首次授予的期权数量为 2,925.40 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674.60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87 人调整为 275 人。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票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万份) (人) 期权剩余数
量(万份)
首次授予 2020 年 3 月 27 日 11.22 元 2,925.40 275 674.60
预留授予 2020 年 12 月 17 日 16.46 元 674.60 62 0
注:表格中相关信息均为对应授予日的信息,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实际授予数量有相应调整。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1.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因 2020年度客观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所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时所处的市场环境及应对策略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等待期及对应股票期权行权期间顺延 1 年,并调整了业绩考核指
标。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调
整事项。
2.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8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予的 997.60 万份股票期权,以及因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未达到
当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650.60万份股票期权,共1,648.2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从 11.22 元/股调整为 11.15 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从 16.46 元/股调整为 16.39 元/股。
3.2023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 26 名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 95.4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46.50 万份股
票期权,合计注销 141.90 万份股票期权。
4.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9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27.1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
5.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其中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 11.15 元/股调整为 7.58 元/股,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 16.39 元/股调整为 11.33 元/股,并将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从 1,191.6581 万份调整至1,665.8975 万份;预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从 228.4500 万份调整至319.3653 万份。
6.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57,270 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614,406 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771,676 份股票期权。
7.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 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468,318 份股票期权。
8.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 年激励计划因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注销其持有的 188,724份股票期权。另外,董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2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796,841 份股票期权行权。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行权价 可行权数 可行权人 截至 2023 年 9 截至 2023 年 9
行权期 行权日期 格(元/ 量(万 数(人) 月 30 日已行权 月 30 日已参与
份) 份) 数量(万份) 行权人数(人)
首次授予 2023 年 5 月
股票期权 17 日 起 至 11.15 5,793,674 196 5,459,652 191
第二个行 2024 年 3 月
权期 26 日
注:1.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涉及的已获授权的激励对象均未行权,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所
对应的股票期权已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完成注销。
2. “可行权数量”数据已扣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注销的
24,464 份期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表:
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形,满足行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情形,满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以
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2022 年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净利润达到 11.00 亿元。 [2023]518Z0032 号),2022 年
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 21.65 亿元,满足公司层面
考核要求。
4、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