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3-18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16,016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旭股份”)于 2023 年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票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万份) (人) 期权剩余数
量(万份)
首次授予 2022 年 10 月 14 日 34.27 元 415.9295 289 81.4950
预留授予 2022 年 12 月 12 日 34.27 元 81.4950 88 0
注:表格中相关信息均为对应授予日的信息,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实际授予数量有相应调整。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1. 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董事会召开之后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前,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位变动不满足相关权益的授予条件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权益。公司对授予权益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股票期权涉及人员变动14 人,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11.345 万份。调整后,本次实际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04.5845 万份。
2. 2023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 7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2.3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相关权益注销后,剩余有效的股票期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为 392.2045 万份。
3. 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董事会召开之后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前,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因此,公司对预留授予权益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实际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0.5950 万份。
4.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因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4.27 元/股调整为 24.12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392.2045 万份调整为 548.2886 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80.5950 万份调整为 112.6691 万份。
5.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19 名离职人员合计持有的 7.6118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 33.7962 万份股票期权。
6.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15 名离职
人员合计持有的 7.9576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 32.4523 万份股票期权;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23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44.4953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
7.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
销 2 名离职人员合计持有的 1.2628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 5.0328 万份股票期权。另
外,董事会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3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691,687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8.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79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516,016 份股票期权行权。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无激励对象行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表:
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形,满足行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情形,满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足行权条件。
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以
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2 年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23]518Z0032 号),2022 年
净利润达到 11.00 亿元。 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 21.65 亿元,满足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要求。
4、个人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绩效考核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 结果,本次符合行权的 79 名激
效考核结果达到 B 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
行权其全部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B 及以上,满足个人层面考核 结果为 C、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 要求。
不得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
(二)可行权数量:516,016 份
(三)可行权人数:79 人
(四)行权价格:24.12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间为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年12 月 11 日,实际行权起始日根据后续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时间确定。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期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