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3-05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济南市人民政府签署爱旭太阳能高效电池组件项目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30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及其配套 30GW 组件项目,
其中,首期项目为 10GW 电池及组件项目。
预计投资总金额:人民币 360 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
币 180 亿元。首期 10GW 电池及组件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 120 亿元(含流动资金),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 60 亿元。
项目建设安排:总建设期 5 年,计划分三期建设,每期建设 10GW 电池和配
套组件产能。首期 10GW 电池及组件项目预计于 2024 年上半年开工,第二、三期项目的启动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风险提示:
1. 当前光伏行业整体技术迭代速度较快,同行之间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投资该项目有可能面临丧失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2. 本投资项目的收益是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相关数据进行的测算,如未来受光伏行业发展、政府能源政策、全球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 本投资协议中,首期10GW电池及组件项目预计于2024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期1年,预计2025年上半年投产,对当期业绩不产生影响。第二、三期项目会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建设,建设规模及建设进度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 项目的实施是否能按期实施存在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如战略合作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未取得项目实质性进展的,协议内容自动终止;
5. 因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本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资本市场融资,未来公司能否及时筹措到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 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31%,可能会因上述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融资,带来公司资产负债率的上升,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增加偿债风险;
7.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光伏行业的技术进步以及市场对高效光伏产品的追求,应对日益增加的高效光伏产品的市场需求,紧抓行业上升机遇,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济南市人民政府签订《爱旭太阳能高效电池组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在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 30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及其配套30GW 组件项目,快速推进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光伏高效产品环节的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 360 亿元(含流动资金),总建设期 5 年,计划分三
期建设,每期建设 10GW 电池和配套组件产能。首期 10GW 电池及组件项目预计于2024 年上半年开工,计划投资人民币 120 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 60 亿元。公司将充分利用在光伏制造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采用工业 4.0 智能生产技术,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光伏电池及组件产能,努力打造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济南市人
民政府签署爱旭太阳能高效电池组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
性质:政府机关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 1 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30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及其配套 30GW 组件项目
2. 项目地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
3. 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 360 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
投资人民币 180 亿元。
4. 项目内容:项目建设 30GW 全球领先的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将
实现光伏组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5. 项目用地:项目新增用地约2000亩,用于主体厂房、仓库、废水处理、食堂、职工宿舍、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6.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5 年,分三期建设,每期建设 10GW 电
池和配套组件产能。首期 10GW 电池及组件项目预计于 2024 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期
1 年,预计 2025 年上半年投产,计划投资人民币 120 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固
定资产投资人民币 60 亿元。具体投资项目将根据实际投资进度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
7.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公司现金流充沛,应收账款周转率高,银行授信额度大,有能力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适时调配资金保证项目建设。此外,该项目采取分期实施方式,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投资情况,适时、稳健的筹措资金,并主动强化现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统筹资金使用安排,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
8. 项目实施方式:公司计划设立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并保证其中一家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24 亿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地块的竞买与签约、项目建设与生产经营等。
四、《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济南市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背景及目的
为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乙方拟在甲方区域内新增投资、建设“30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及其配套的30GW组件项目”,努力打造全球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
(三)投资金额
项目计划总投资 360 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80 亿元。
(四)主要权利义务
1. 甲方支持乙方在其所在区域范围内开展产学研合作、投资建设工作。
2. 甲方成立工作专班,在合作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有关项目合作。
3. 甲方提供良好的投资和营商环境,并依法提供政策支持。
4. 乙方根据甲方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积极搭建合作平台,按照合同约定投资建设,并为甲方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应;并积极协助甲方打造光伏产业生态集聚区。
5. 乙方项目公司在项目地块取得后,应严格按土地利用、城建规划、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规范要求开发建设,在项目建设及经营期间应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
6. 非因甲方原因或责任,乙方及项目公司到期达不到本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乙方须进行整改,在甲方给予12个月的整改期后,乙方仍未整改到位的,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在具体投资协议中约定。
(五)附则
1. 若自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未取得项目实质性进展的,本协议内容自动终止。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即成立,并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 扩大产能规模,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高效光伏组件需求日益增加。本项目全面达产后,将新增 30GW 全球领先的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为公司拓展新的业务布局提供支持。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规模,弥补市场对高效组件的需求,巩固公司在太阳能光伏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 增强公司整体规模效应。
本项目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成熟的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打造工业 4.0 的数字化、智能化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车间。与公司其他地区的基地共享完善的供应链以及客户平台资源,投产后将显著增强公司的整体规模效应,提高公司在全国乃至全球光伏市场的竞争力,并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 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占率。
本项目投资期限长、投资规模大,采取分期建设的方式,不会对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项目的建设将顺应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在采用当前行业成熟产业技术的同时,也将充分考虑未来新型技术产业化的发展,预留后续扩产或技改空间。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提高市场份额,助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4. 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六、风险分析
1. 市场竞争的风险
当前光伏行业整体技术迭代速度较快,同行之间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投资该项目有可能面临丧失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2. 行业波动的风险
本投资项目的收益是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相关数据进行的测算,如未来受光伏行业发展、政府能源政策、全球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 项目未能按期实施的风险
本投资协议中,首期10GW电池及组件项目预计于2024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期1年,预计2025年上半年投产,对当期业绩不产生影响。第二、三期项目会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建设,建设规模及建设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 项目的实施是否能按期实施存在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如战略合作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未取得项目实质性进展的,协议内容自动终止。
5. 资金筹措风险
因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
一定压力。本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资本市场融资,未来公司能否及时筹措到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3.31%,可能会因上述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的融资,带来公司资产负债率的上升,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增加偿债风险。
7.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