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2-15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选举黄进广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 2022 年 12 月
12 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黄进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2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67 名激励对象
授予 54.3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1.495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临 2022-151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黄进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生,本科学历。1984 年至
1987 年,任佛山市法律顾问处(现佛山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1987 年至 1994 年,任佛山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1994 年至今,任广东金信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1 年至 2019 年,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 年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进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