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1-04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21-048号)。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
该议案涉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广东金湾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信华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1-049号)。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该议案涉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广东中光能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刚、梁启杰、沈昱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协议的公告》(临2021-050号)。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会议研究决定,定于2021年8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第2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51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