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1-00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下午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凯迪威酒店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 2021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1 年产能规划,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关投资总额约 50 亿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6.64 亿元,毛利率 14.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5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6 亿元。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27.02 亿元,负债
总额 68.68 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回避 4 票,弃权 0 票。董事陈刚、俞信华、梁
启杰、沈昱作为重要利益相关方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公告》(临 2021-008 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036,329,18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142,543,043.09 元(含税)。2020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 2021-009 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均包含新增和续签),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对于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业务进行决策,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办理与上述融资事项有关的一切其他手续。授权期间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为子公司、子公司拟为其他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45 亿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业务进行决策,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办理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1-010 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和其配偶欧春连女士、以及陈刚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不超过 17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关担保,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业务进行决策,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办理与上述关联方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 1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 2021-011 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21-012 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1-013 号)。
14、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 2021 年度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爱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8、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21-014 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同意将除上述第 3、12、13、14、16、17、19、21 项议案之外的其他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15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