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 爱旭 公告编号:202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
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 14.1.3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
定自 2016 年 4 月 8 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
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4.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1,549.33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688.2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237 号)。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1 条规定,公司董事
会认为本公司已经符合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161
号《关于同意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根据安排,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风
险警示板交易,恢复上市首日,公司 A 股股票简称为“NST 新梅”,股票代码为 600732,公司股票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恢复上市次日起,公司 A 股股票简称为“ST 新梅”,股票代码为 60073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2019 年,公司实施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结构、股权结构均发生重大
变化,主营业务也从原来的房地产行业转型为光伏行业。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并于
同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申请。自 2019 年 12 月 27 日始,公
司证券简称由“ST 新梅”变更为“ST 爱旭”,证券代码“600732”保持不变。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容诚审字
[2020]518Z000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5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4.90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81.66 亿元,
净资产为 25.66 亿元。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根据 2019 年 9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及向陈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60 号),公司(原名上海新梅)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除保留资产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作为置出资产,与广东爱旭的全体股东持有的广东爱旭 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置出资产作价为 5.17 亿元,置入资产作价为 58.85 亿元,等值置换后差额部分,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各交易对方购买。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办理完毕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交割手续。2019 年 9 月 25 日,
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之后,主营业务变更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截至 2019 年底,公司已建成广东佛山、浙江义乌、天津三个生产基地,生产
高效单晶 PERC 太阳能电池,年产能达到 9.2GW。公司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降低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增强光伏电力在与全球其它电力竞争的成本优势。据海关数据,2019 年公司出口太阳能电池全国排名第一,全球出货前十的晶硅组件厂商均为公司的核心客户。公司正积极推动产能扩张规划,预计2020 年底产能达到 22GW,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全球太阳能电池核心供应商的地位。
公司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6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5 亿元,各
项财务指标较重大资产重组前均大幅提升,盈利能力明显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 13.4.1 条有关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 A 股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