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2-016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陈长春,200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3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邹青栩,2020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个。
执行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王曙晖,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 年 5 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
在本所执业,2008 年 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长春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监督管理措施: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型
因在天龙集团 2018、
1 陈 长 2021.11.17 监督管理措 广东证监局 2019年报审计中未恰
春 施 当评价专家工作等被
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72 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系按照本
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 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 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因 2021 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比 2020 年度增加 14 万元。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2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 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 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 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建议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经验,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相应执业资质,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工作细致、认真,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就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认真审议,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2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