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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1:湖南海利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600731:湖南海利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1-01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送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每10股送红股2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考虑到目前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将留存收益继续投
入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确保公司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112,689.16 元,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57,244,883.04 元 ; 2020 年 末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为
661,595,437.33 元。经董事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5,222,69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208,907.9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91%。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以公积金转增每 10 股转增 1
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5,222,698 股,本次送转股后,公
司的总股本为 461,789,508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9,112,689.16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4,208,907.9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农药化工行业,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升级,农药开发向高效、低毒、低残留、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方向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在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我国农药行业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从行业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农药行业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时期,行业整合加速,继续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数字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等方向发展,技术领先、规模领先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农药的研发和生产,具有技术、人才和产业规模优势,形成了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产品检验检测等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在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根据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做精做深农化主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202,627.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8,911.27 万元,每股收益 0.8139 元。考虑到公司海利贵溪新基地及海利宁夏生
产基地尚在建设中,需要公司大量资金投入,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项目建设、研发投入等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 运营提供保障。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鉴于公司未来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留存收益将投入公司日常经营,确保公司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因此,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比例低于 3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 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 稳定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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