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1 年 11 月 19 日
文 件 目 录
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二、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3三、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二、 主持人通报与会情况;
三、 宣读议案并审议:
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 股东发言、提问;
五、 议案表决;
六、 表决结果统计;
七、 宣布表决结果;
八、 宣读会议决议;
九、 律师见证;
十、 大会结束。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规、文件的精神,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就有关出席会议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及提问”议程,经大会主持人许可,股东可以发言或提出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三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内容应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涉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或尚未披露的内容。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六、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现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合伙人人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44 人
3)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515 人
4)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7 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098.53 万元,其中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
32,447.95 万元,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 7,916.73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教育、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金融业。
2020 年度审计收费总额:2,695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0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523.87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
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建投能源(000600)、河钢资源(000923)、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文化(00244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国高科(600730)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 1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中国高科(600730)等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于 2018 年受到了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处理决定。
序号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罚情况
因对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
2018 年 司子公司贵州圣济堂制药有
行政监管措 中国证监会
1 曹忠志 限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程序
3 月 9 日 施 贵州监管局
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上述人员的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 48 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行收费),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26.05 万元,合计 74.05 万元。审计期间因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增长 15.70%。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