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科”
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合伙人人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44 人
3)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515 人
4)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7 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098.53 万元,其中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为 32,447.95 万元,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 7,916.73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教育、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金融业。
2020 年度审计收费总额:2,695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0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523.87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建投能源(000600)、河钢资源(000923)、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文化(00244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国高科(600730)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 1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中国高科(600730)等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于 2018 年受到了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处理决定。
序号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罚情况
因对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
2018年 行政监管 中国证监 公司子公司贵州圣济堂制
1 曹忠志 3月9日 措施 会贵州监 药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
管局 审计程序不到位,被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上述人员的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 48 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行收
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26.05 万元,合计 74.05 万元。审计期间因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增长 15.70%。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能够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因此,我们对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续聘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 48 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行收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26.05 万元,审计期间因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独立董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策和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 48 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行收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26.05 万元,审计期间因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