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3-041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或“重庆百货”)拟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商社”)全体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物美津融商贸有限公司、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慧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重庆商社慧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重庆商社,上市公司为吸收合并方,重庆商社为被吸收合并方(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重庆商社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重庆商社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重庆商社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重庆商社全体股东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
东。本次吸收合并详情请见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 www.sse.com.cn 公告
的《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议案,并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0)。
本次吸收合并已经重庆百货第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重庆百货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重庆商社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上海站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依据有效的债权相关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本公司按约定继续履行。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 45 日内。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商社大厦 11 楼重庆百货财务管理
部。
2、邮寄申报:(请将身份证明文件、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商社大厦 11 楼重庆百货财务管理部
邮编:400010
收件人:闵雪丽
电话:023-63845501
3、传真申报:(请将身份证明文件、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传真号码:023-63845501
联系人:闵雪丽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