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8-01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六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六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中7名董事全部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谦先生提议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30日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复牌。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市铜梁区中天实业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所属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物业”)和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中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梁中天实业”)就“商社汇铜梁购物中心”项目为购房客户向贷款银行提供人民币 29,000万元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开发商办妥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权证等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交存贷款人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中天物业和铜梁中天实业为购买其开发的“商社汇铜梁购物中心”项目产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商社汇铜梁购物中心”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所属中天物业和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铜梁中天实业为购买其开发的“商社汇铜梁购物中心”项目产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商社汇铜梁购物中心”项目开发建设。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关于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市铜梁区中天实业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