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 3 人,参与表决 3
人。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
利进行,经征询主要股东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利连女士、何月姣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2名非职工监事。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水平、经营状况及监事实际工作情况,拟订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在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任职且在公司担任专职监事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内部监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拟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6 月 14 日作为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2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10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调整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582
元/股调整为 3.547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11,300 股,回购价格为 3.5475 元/股。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调整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02 元
/股调整为 4.001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916,000 股,回购价格为 4.0015 元/股。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
附: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利连女士,1971 年生,电子科技大学管理硕士。2008 年至今历任佳都集团有
限公司审计总监、财务总监、副总裁等岗位,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5 月担任
佳都科技监事会主席,现任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 年 3 月 31 日起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
何月姣女士,1976 年 9 月出生,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11 年 8 月入职佳都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现任佳都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风控管
理部总监;2017 年 9 月 6 日起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