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2022-021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 黄锦辉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45
注册会计师 371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3
业务收入总额 40,098.53万元
2020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2,447.9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7,916.73万元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 23
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2,695万元
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
涉及主要行业 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
选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523.8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0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0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无 1 无
自律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 近三年签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 始为本 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始在本 公司提 上市公司
所执业 供审计 审计报告
服务 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 王新宇 2001年 2010年 2013年 2010年 6份
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光昌 2019年 2017年 2016年 2021年 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 田甜 2014年 2014年 2013年 2020年 2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5.00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参照以前年度审计费用及审计工作量决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董事会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展和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九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