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6-077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
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下达(2016)云01民破6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8月更名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书》中指定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发布了临2016-053号《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截至2016年10月31 日,共有99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
总金额5,749,054,970.19 元。其中担保债权1 笔,申报金额66,056,920.00 元;
普通债权94 笔,申报金额5,656,539,938.94元;税收债权2 笔,申报金额
18,762,449.36 元;社保债权2 笔,申报金额7,695,661.89 元。债权申报截止
日期为2016年11月5日,届时将另行公告债权申报情况。
经昆明中院决定,公司将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
议表决《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锦怡花园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子午路新广电大楼北楼)。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债权人核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
2、表决《重整计划》。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签到开始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上午8:30。
2、债权人或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会议。
3、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包括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等。在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前,债权人已向管理人提交过上述材料的,可不必再次提交。
4、由于场地有限,每家债权人可以委托不超过2名代理人参会。
五、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人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债权人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