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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24 沪市 宁波富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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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24:宁波富达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600724:宁波富达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
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 6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钟建波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0 年经营情况及 2021 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020 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 23.40 亿元,同比下降 25.58%【因零售百货业联营
模式的营业收入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核算,减少营业收入 2.89 亿元;因疫情减免租金(联营收益)0.59 亿元;2019 年处置投资性房地产(阳明西路房产)取得营业收入
0.96 亿元;剔除上述因素后实际下降 11.81%】;利润总额 7.01 亿元,同比下降 1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2 亿元,同比下降 13.45%(去年同期出售阳明西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设物,实现利润总额 7,634.99 万元,确认 2018 年重大资产出售应收转让款项的利息收益 3,544.40 万元,剔除以上因素后利润总额和归母净利润实际分别增加 3.52%和 22.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8亿元,同比增加 2.51%(由于归还大额银行借款和公司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利息
支出 5,928.19 万元)。实现每股收益 0.2918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5181%。
期末股东权益合计 34.79 亿元,注册资本 14.45 亿元。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1,688,117.9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7,818,126.59 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4,781,812.6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 401,264,616.40 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 390,215,089.17 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24,085,841.16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1,445,241,0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分
配金额为 317,953,035.62 元,结余 6,132,805.54 元结转下期。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就 2021 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1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参)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94 亿元,其中:

  (一)2021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4 亿元,
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2、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

  (二)2021 年度控股子公司无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三)2021 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科环公司计划为其控股子公司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舜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
  (四)2021 年度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科环公司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科环”)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 亿元。

  (五)2021 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 8.94 亿元。

    担保企业名称  被担保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计划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亿元)

        公司          科环公司            52%                3.20    保证


    担保企业名称  被担保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计划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亿元)

        公司          新平公司            52%                1.64    保证

      科环公司        甬舜公司            79%                2.00    保证

      科环公司        上峰科环            21%                2.10    保证

                合计                                          8.94

  (六)截止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公司为宁波科
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0.3 亿元。

  (七)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担保是为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的担保,同意董事会提交的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证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临
2021-011)》

    七、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 《 宁 波 富 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详 见 上 证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意见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继续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6、购买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总监领导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拟订理财方案并进行询价比选后,会同法务对理财产品合法合规性和风险进行论证,提交购买理财建议书;公司内审部门对比选过程是否合规提出意见;总裁办公会议根据计划财务部提交的购买理财建议书进行审议决策,形成决议报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

  7、本议案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21-012)》。

    十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费为 75 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为 2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续聘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审计机构续聘程序和费用定价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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