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8-04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设公司收购
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并对其进行技术改造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平瀛洲”或“新公司”)收购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鲁
奎山公司”)资产,交易价格为2.20亿元。
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交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已经宁波市国资委核准,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九
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鲁奎山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6月
6日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08-001-06615,有
效期至2023年6月5日。鲁奎山公司应将其持有的水泥生产许可证按照《钢
铁水泥行业兼并重组企业优先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程序》等相关规定变更给
新公司。交易双方同意并确认,新公司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水泥生产许可证,
是买方收购标的资产的前提。
一、交易概述
为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加快公司发展,决定通过设立新平瀛洲收购鲁奎山公司资产,收购价格2.2亿元;收购完成后,分步实施技术改造,预计技改投入2.88亿元。上述资产收购及技改总投资额为51800.85万元。2018年9月28日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收购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对其进行技术改造的议案》,同时,公司与鲁奎山公司及股东挪贵忠、杨贵荣签订了《资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
(一)交易对方: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介绍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
法定代表人:挪贵忠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制造、销售;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挪贵忠、杨贵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7709817229R
鲁奎山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其他当事人介绍
挪贵忠、杨贵荣为鲁奎山公司股东,各持有50%鲁奎山公司股份。二人为鲁奎山公司在《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2年。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资产转让的标的资产为《资产评估报告》列示的所有资产,同时鲁奎山公司有义务将其持有的水泥生产许可证变更给新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列示资产的具体构成为:
1.1国有土地使用权:新国用(2003)字第030014号、新国用(2003)字第030015号、新国用(2003)字第03001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69,892.9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1.2房屋及建(构)筑物:新平县房权证新政发字第200305082号、新平县房权证新政发字第200305083号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房屋及鲁奎山公司拥有的无证房屋、建(构)筑物,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3,279.85平方米;
1.3机器设备:鲁奎山公司在厂区内的所有机器设备;
1.4采矿权:证号为C53042720110271301070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采矿权;
2、标的资产的具体构成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拟交易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所涉及的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村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8]甬第569号),该评估报告已经宁波市国资委甬国资评核(2018)15号文核准。评估情况说明如下:
1、评估对象和范围: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村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具体为①新平县房权证新政发字第200305082号等2本房屋所有权证及新国用(2003)字第030014号等3本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明的房地产及部分无证建(构)筑物,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33,050.00平方米(其中有证部分建筑面积为13,579.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69,892.90平方米;②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置于该公司厂区内机器设备;③证号为C53042720110271301070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采矿权。
2、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
3、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特点、评估目的及项目的实际情况,故决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采矿权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确定最终评估结论。
3.1成本法
成本法的计算公式: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1.1建构筑物的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前期费用+建安工程费+配套费+建设单位管理费+资金成本+利润。
3.1.1.1建安工程费采用类比法和指数调整法确定。类比法是根据同类单项工程的工程造价,采用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结构类型工程造价进行差异修正的方法最终确定该项工程的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是根据委估标的的概预算资料结合造价指数确定该项工程的工程造价。
3.1.1.2前期费及其他费用
参照行业标准和地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确定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详见下表。
①采用指数调整法时,建(构)筑物取费标准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取费基数 取费标 参照依据
准
建设管理其他 计价格[1999]1283号、计价格
2 费 建安总造价×费率 1.25% [2002]125号、计价格[2002]1980号
等
3 工程监理费 建安总造价×费率 1.94% 发改价格[2007]670号
4 建设单位管理 建安总造价×费率 1.25% 财建[2002]394号
费
合 计 7.07%
②本次评估采用类似工程比较法,选取的类似工程的价格内涵为重置价,故不取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
3.1.2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含税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资金成本+其他费用。
3.1.2.1设备购置价以其同类规格型号近期市场报价(含税价)为依据确定。
3.1.2.2国内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从产地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运杂费率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安装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如供货条件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和安装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计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设备运杂费率。
3.1.2.3设备安装调试费
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等资料,按照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3.1.2.4其他费用
管理费用按设备基价的一定比率即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率据设备的性质、特点参照有关统计资料或经验数据综合确定。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和工程监理费等,是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
其他费用计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取费基数 取费标 参照依据
准
1 勘察费、设计费 建安总造价×费率 2.65% 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建设管理其他 计价格[1999]1283号、计价格
2 费 建安总造价×费率 1.25% [2002]125号、计价格[2002]1980号
等
3 工程监理费 建安总造价×费率 1.94% 发改价格[2007]670号
4 建设单位管理 建安总造价×费率 1.25% 财建[2002]394号
费
3.1.3采矿权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成本=林地、林木补偿费+矿业权出让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3.1.4成新率的确定
通过现场实地勘察,根据委估标的启用年份、寿命年限等情况,采用年限法、综合判定法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3.2市场比较法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取周边区域接近于估价时点的3综成交案例作为参照,将3宗案例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结合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情况将成交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从而得出被评估对象的评估值。
4、评估结果
于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评估值为220,020,998.00元人民币,大写为人民币贰亿贰仟零贰万零玖佰玖拾捌元整,具体结果构成见下表:
序号 评估对象 评估值 备注
1 设备类固定资产 132,121,298.00
2 建构筑物 66,517,200.00
3 土地使用权 20,059,300.00
4 采矿权 1,323,200.00
5 合计 220,020,998.00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收购资产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将投资设立新公司收购乙方出售的资产
乙方: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愿意按约定出售标的资产
丙方:挪贵忠、杨贵荣,系乙方股东,各持有乙方50%股权,同意向买方提
供担保。
2、交易价格:本次资产转让,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评估核准价为基础,甲乙双方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