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8-00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
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庄立峰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7年经营情况及2018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017 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 41.57亿元(比上年减少 25.22%),利润总额
-7.20亿元(上年同期5.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2亿元(上
年同期1.27亿元)。实现每股收益-0.603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5673%。
期末股东权益合计24.96亿元。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
《年报摘要》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2,164,838.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0,805,966.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1,358,052,842.21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168,858,808.87元。鉴于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就2018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18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单个
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10.0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宁波城
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5、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6、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7、余姚市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2018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5.00亿元。
(三)2018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00亿元。
(四)2018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9.00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18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
公告(临2018-00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给本公司予以资金支持的承诺,公司拟向城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资金,借入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资金拆借
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60.00亿元,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45亿元。资金拆借成本
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参照依据,但年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10%。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城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拆借资金发生额17.00亿元,期末余额22.00亿元。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09)》。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庄立峰、梅旭
辉、王兵团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为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本公司需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截止2018年3月28日,宁波城投为公司保证担保总额度17.00亿元(邮储银
行借款担保 1.00 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15.00 亿元,浙商银行借款担保
1.00亿元),实际为公司担保余额9.495亿元(邮储银行借款担保1.00亿元,非公
司发行公司债券担保7.50亿元,浙商银行担保0.995亿元)。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18-010)》。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庄立峰、梅旭
辉、王兵团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累计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的决策权。
本议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上述授权额度自报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计提、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通过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了计提、转销及转回。
经减值测试,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宁海桃源路项目”3.51亿元、“江湾城项目”10.72亿元、“维拉项目”0.39亿 元、“余姚东城名苑项目”0.06亿元,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68亿元,扣除转回后影响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0亿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计提、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临2018-1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
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的资金。
5、投资期限: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8-012)》。
十六、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为80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全面开始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