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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0-1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资产有效性,盘活闲置资产,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房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房公司)持有的闲置办公用房等8 项投资性房产(帐
面价值7,170,585.34 元),以评估价38,177,600 元作为挂牌底价在宁波市国土
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公开挂牌出售。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10 年5 月6 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售宁房地产股份有公司所持投资性房产的议案》,决定出让的宁房
公司持有的闲置办公用房等8 项投资性房产,评估价38,177,600 元作为挂牌底
价在宁波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公开挂牌出售,具体授权宁房公司管理层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执行。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将通过宁波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目前尚未确定
交易对象。
(二)宁房公司简介
宁房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158 号,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外马路
157 号,法定代表人王翔,注册资本5,050 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代
建房屋开发经营,本公司房屋租赁。公司持有其74.87%的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2-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房公司持有的闲置办公用房等8 项
投资性房产,帐面价值7,170,585.34 元,评估价值38,177,600 元。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建筑物名称 地址
建筑面
积
(m2)
评估价值
(元)
账面净值
(元)
天水华都
甬房权证自移字第
H200200672 号
四眼碶街78#-1(商) 23.59
560,100.00
天水华都
甬房权证自移字第
H200200666 号
四眼碶街80#(商) 30.17
695,800.00
天水华都
甬房权证自移字第
H200200667 号
四眼碶街82#(商) 19.66
469,500.00
天水华都
甬房权证自移字第
H200200682 号
江东南镇安街15、17 号
(商)
268.70
5,253,100.00
1,182,835.27
青林湾一
期A 区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0622092 号
青林湾街38 号 191.71
1,608,200.00
青林湾一
期A 区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0621977 号
青林湾街66 号 301.92
4,201,900.00
1,714,034.59
办公楼
甬房权证自移字第
H200200612 号
解放南路158 号(1-4)
(1-5)(2-6)号
192.24
1,958,000.00
办公楼
甬房权证自移字第
H200200607 号
解放南路158 号(3-4)
(4-4)(5-5)号等
2300.54
23,431,000.00
4,273,715.48
小计 3328.53 38,177,600.00 7,170,585.34
上述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
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宁房公司拟出售的8 项投资性房产,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12 月31 日。
经宁波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甬国证报字(2010)第018 号和019 号评估报告评
估测定,评估价为38,177,600 元。本评估项目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在评估过
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进行了核实、
勘察、询证、分析,并实施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以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后予以评定估
算的。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核准。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为提高资产有效性,盘活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评估报告及评估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5 月6 日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拍卖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宁波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age1
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受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们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对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计划
房地产拍卖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评
估报告书,在假设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我们对资产评估结果声明如下,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我们在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未重未漏。
3、我们对涉及评估的资产进行了合理的抽查、核实。
4、评估方法选用恰当,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
因素考虑周全;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5、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
结论,但受到本评估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
应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6、评估工作未受任何人为干预并独立进行。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林冠球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汪笔权、孙华
宁波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拍卖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宁波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age2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拍卖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甬国评报字(2010)第018 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
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宁波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宁波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拍卖处置所涉及的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2009 年12
月31 日)时所表现公允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本评估项目采用市场法进行评
估,在评估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对委托评估的房
地产进行了核实、勘察、询证、分析,并实施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以及必要的评
估程序后予以评定估算的。评估结果如下:
经过评定估算,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范围内的房地产评估值为人民币壹仟
贰佰柒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12,788,600.00 元)。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评估报
告正文的特别事项说明。评估结果有效期为基准日后壹年内。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林冠球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汪笔权、孙华
评估机构:宁波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拍卖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宁波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age3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拍卖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甬国评报字(2010)第018 号
宁波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宁波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
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拍卖所
涉及的房地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
的房地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估房地产
在2009 年12 月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
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均为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房股份公司”)。
宁房股份公司成立于1993 年11 月5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30200000031724,公司注册的住所为海曙区解放南路158 号,法定代表
人:王翔,注册资本:伍仟零伍拾万元,实收资本:伍仟零伍拾万元。企
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代建房
屋开发经营、本公司房屋租赁。公司经营期限自1993 年11 月5 日至2022 年
5 月8 日。
我们依据该经济行为性质,确定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为国有资产管
理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使用者。
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
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计划房地产拍卖需要,提供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
房地产公允市场价值的参考意见。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根据宁房股份公司的委托,本次评估范围为单项资产评估。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拍卖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宁波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age4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地产共6 项, 账面原值4,068,963.03 元, 净值
2,994,489.03 元。为宁房股份公司开发的天水华都临四眼碶街和南镇安街商
铺、青林湾一期临青林湾街商铺,建筑面积共835.75 平方米,土地面积共
286.93 平方米。具体列表如下:
建筑面积
土地使
用权面
积
序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