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编号:2022-058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年6月30日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98元
● 股票期权授予人数:55人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90万份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时间:2022年8月4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4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
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告》。
5.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预留授予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98 元/股
4.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人数:
姓名 职务 获售的股票期 占授予期权 占当前总股
权数量 (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比例
Tao Jing(荆韬) 百花医药轮值总经理、礼华 22.5 1.50% 0.06%
董事长、黄龙总经理
中层(含)以上管理及核心 技术(业 务)人员 267.5 17.83% 0.71%
(共计 54 人)
合计 290 19.33% 0.77%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首次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可行权日
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①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①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①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予,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数量的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完成 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 50%
第一个行权期 予完成日起 24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完成 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 50%
第二个行权期 予完成日起 36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
(4)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才能行权:
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行权期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0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80% 公司层面行权比 例 60%
以 2020 年营业收 入为基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一个行权期 数, 2022 年营业收入是 数,2022 年营业收入是 数, 2022 年营业收入是
2020年的 400% 2020年的 320% 2020年的 240%
以 2020 年营业收 入为基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二个行权期 数, 2023 年营业收入是 数,2023 年营业收入是 数, 2023 年营业收入是
2020年的 550% 2020年的 440% 2020的年 330%
本激励计划中所指营业收入,基于公司在各业绩考核期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 入,以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C 的,则公司按照
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所有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②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 行权系数如下: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系数 100% 9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 C 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因考核原因未能解锁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由公司注销,不可 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行权后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①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①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①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情况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与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