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19-009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2019年1月29日、30日、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8年1月29日、30日、31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经公司管理层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问询后确认,说明如下: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百花村795250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百花村总股本的比例为19.86%,以及下属的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百花村1628664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百花村总股本的比例为4.07%,合计23.93%。拟进行转让。截至目前,尚无明确受让方、受让方式,将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9亿元人民币至-9.7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减少2.26亿元人民币至4.06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40%到71.99%。
(四)如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行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六)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下属的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百花村股份拟进行转让,合计持有比例为23.93%。截至目前,尚无明确受让方、受让方式,将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9亿元人民币至-9.7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减少2.26亿元人民币至4.06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40%到71.99%。
(三)如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