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23-
005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2 年 4 月 11 日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改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祁连
山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3 年2 月 27 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张宇锋为项目合伙人、张萌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委派熊亚菊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员工作调整,现委派刘广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继续完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质量复核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广于 201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 5 家次。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广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