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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20:祁连山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600720:祁连山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编号:2022-008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改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改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分别支付 90 万元和 35 万元的审计费用(不含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截至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了 4 年财务审计服务,4 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鉴于天职国际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改聘大华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财务审计拟支付 90 万元的审计费用,内控审计拟支付 35 万元的审计费用(不含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天职国际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始终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对此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
5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宇锋,2013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 3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萌,2020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3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25 万元(财务审计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5 万
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会议,对关于聘
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改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改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聘请的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分别支付 90 万元和 35 万元的审计费用(不含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改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改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改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改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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