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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9:大连热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3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8—00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4日以书

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公司董事葛毅先生因公外出,授权委托董事朱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  2018年  3月  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四、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3,356,808.84元, 2017年度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52,953,308.33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政策的规定,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义务,公司经研究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59.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1,213,798.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1,739,509.53元(合并)结转至

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18年  3月  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  2018年  3月  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  2018年  3月  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九、关于核销体育商城不良资产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核销体育商城不良资产,其目的是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资产情况,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本次核销债务、债权、存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一、关于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二、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到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邵阳先生、田鲁炜先生、葛毅先生、朱冰先生、李俊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阳,男,1966 年出生,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

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田鲁炜,男,1968年出生,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热能动力专业,

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葛毅,男,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市

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沿海经济带供热发展中心副主任。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朱冰,男,195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大连

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李俊修,男,196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大

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到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刘永泽先生、马荣凯先生、韩海鸥先生、刘玉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交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审查确认。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永泽,男,1950 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东北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聚龙金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会计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荣凯,男,195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国家发

改委产业政策司副司长、助理巡视员,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紫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秦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副总干事,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韩海鸥,男,1966 年出生,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曾在辽宁师

范大学政法系从事法律教学工作,1993 年开始在大连市联合律师事

务所、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职于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玉平, 男,195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教授。现任东北

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教学部主任,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东北财经大学常年法律顾问,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