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 2 号 东软软件园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5,035,9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8.4351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积仁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上述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接入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上述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接入会议。因工
作原因,监事马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首席投资官王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联席总裁徐洪利、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张晓鸥、高级副总裁兼董事长助理王经锡、高级副总裁李军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44,478,820 99.8385 557,100 0.1615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37,858,250 97.9197 7,177,670 2.0803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37,858,250 97.9197 7,177,670 2.0803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37,858,250 97.9197 7,177,670 2.0803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64,915,145 90.0438 7,177,670 9.9562 0 0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64,915,145 90.0438 7,177,670 9.9562 0 0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4 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64,915,145 90.0438 7,177,670 9.9562 0 0
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 2、3、4 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香冰、萨丽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
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