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
购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账户的 80,000 股股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回购审批情况
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
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2018 年 11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39,833,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1%,购买的最高价为11.91元/股、最低价为 9.93 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453,429,094.28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具
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
(一)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
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
公告。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5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833,973 股限制性股票。具
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的相关公告。
在公司批准的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过程中,5 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80,000 股。因此,公司实际授予对
象由 559 人调整为 554 人,实际授予数量由 39,833,973 股调整为 39,753,973
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 80,000 股股份。
(二)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
之后 36 个月内,若存在股权激励部分股份未完成转让的,该部分回购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为此,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 80,000 股股份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42,370,295 股变更为
1,242,290,295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53,973 3.20% 0 39,753,973 3.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2,616,322 96.80% -80,000 1,202,536,322 96.80%
合计 1,242,370,295 100.00% -80,000 1,242,290,295 100.00%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注销股份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
定,办理本次注销股份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