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36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5年8月21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500.85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00元/股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为: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5年8月21日
2、授予数量:1,500.85万股
3、授予人数:398人(因部分激励对象放弃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定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06人调整至398人)
4、授予价格:9.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
(2)锁定期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本激励计划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既定的比例分三批解锁,每一批的解锁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可依本激励计划规定在解锁期内分期解锁。锁定期内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或用于偿还债务。
在锁定期内,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无息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激励对象因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锁定期及解锁安排与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相同。
(3)解锁期及解锁安排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当期可申请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在解锁日前,公司
应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锁条件,对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锁事宜。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
第一次解锁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
第二次解锁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
第三次解锁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调整后):
调整后,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时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司总股
(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刘积仁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585,000 3.6563% 0.0477%
王勇峰 副董事长兼总裁 390,000 2.4375% 0.0318%
陈锡民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195,000 1.2188% 0.0159%
卢朝霞 高级副总裁 195,000 1.2188% 0.0159%
张霞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首席知识官 195,000 1.2188% 0.0159%
王经锡 高级副总裁 195,000 1.2188% 0.0159%
张晓鸥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195,000 1.2188% 0.0159%
李军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营销官 195,000 1.2188% 0.0159%
王楠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195,000 1.2188% 0.0159%
徐洪利 高级副总裁 162,500 1.0156% 0.0132%
简国栋 高级副总裁 130,000 0.8125% 0.0106%
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87人) 12,376,000 77.3500% 1.0082%
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991,500 6.1969% 0.0808%
合计 16,000,000 100.0000% 1.3034%
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版)》。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调整后的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该等人员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没有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8月21日,在2015年-2018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计算并分期确认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