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于1997年5月9日召开,公司7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成立沈阳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的决议
二、关于更换公司总会计师的决议
因公司总会计师白景芝女士已调至乐软集团任总会计师,董事会议 决定免去其公司总会计师职务,更换王莉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三、关于1997年配股的决议
为保证公司在高速发展中的资金需要和支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进行1997年配股工作。根据国家主管机关 有关规定,此次配股总数将不超过1650万股,配股价格为每股10-15元人 民币。
以上决议须获得股东大会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 限为1年。
四、关于1997年配股方案的决议
公司董事会通过的1997年配股方案为:
1、配股总数及配股比例:根据国家证券主管机关有关规定,此次配 股总数将不超过1996年末总股本5500万股的30%,即1650万股。依现时 公司实施10送8后的总股本9900万股计算,此次配股比例为每10股售1.66股。
2、配股价格:暂定为每股10-15元人民币。
3、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
根据公司1997年发展规划,公司此次配股筹资用于国家软件火炬产 业基地暨东大阿尔派软件开发中心建设和全身CT扫描机的研制生产:
1)国家软件火炬产业基地暨东大阿尔派软件开发中心建设,
2)以软件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即全身CT机的开发 和制造(已获得国家医药管理总局颁发的国内唯一的全身CT机的注册证(国医器监准字97第330001号)和生产制造许可证)。公司计划在已经投入10台产量的基础上再投入5800万元进行CT图象处理与远程诊断系统的开发和50台CT的小批量生产。
以上资金投入后,将使公司1997年发展计划顺利进行,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上述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后实施。
五、关于配股授权的决议
为保证此次配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依据国家证券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配股等事宜。
六、关于召开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1、会议时间:1997年6月 15日9:00-12:00
2、会议地点:沈阳公司总部
3、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1997年配股的议案;
(2)审议关于1997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配股授权的议案;
(4)其他事项。
4、参加会议办法:
(1)凡于1997年6月9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中央证券结算登记中心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皆可参加本次会议。
(2)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6月11日至6月13日持上海股票帐户卡、 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联系电话:(024)3841748转2202、2232
传真:(024)3890817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邮编:110006
(3)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沈阳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