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7年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108号”文批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1997年12月12日的《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有关内容再次提示如下:
1、股权登记日:1997年12月26日
2、除权基准日:1997年12月29日
3、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1.66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还可按自己的 意愿决定是否以10:0.47的比例受让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部 分配股权。
4、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4元(认购国家股、法人股转配股的, 每股另加转让费0.20元)
5、配股缴款日:1997年12月29日至1998年1月13日(期内证券商工作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6、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 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法人股股东配股缴款手续到本公司总部二楼财务部办理。
(3)内部职工股股东到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路131号
电话:(024)4855643
联系人:薛辉
7、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配股时,填写“东大阿派配股”买单 ,每股价格14元,最大可配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66)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原则办理。
社会公众股配股代码:700718
(2)社会公众股认购国家股及法人股转配部分时,填写“东大阿 派转配股”买单,每股价格14.20元(其中0.20元为国家股及法人股转 配手续费),最大可配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转配比例(0.047)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原则办理。
社会公众股转配股代码:710718
(3)法人股股东认购配股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每股认 购价格与社会公众股相同。
(4)内部职工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到沈阳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每股认购价格与社会公众股相同。
8、投资者如在规定的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 放弃处理。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参阅1997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沈阳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