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者在作出本次配股决定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7年6月1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通过的 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108号文件批准。
二、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股价格:14.00元人民币
配股发行股票总量:1650万股
股东配股比例:按1996年发行后总股本5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按现有总股本9900万股为基数,本次配股比例为10∶1.66),共计配售1650万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84万股,向境 内法人股股东配售552万股,向境外法人股股东配售444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6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10万股。
2、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最多以10∶0.47的比 例受让国家股及部分法人股股东的配股权,每股配股权转让费为0.20元。国家股、法人股股东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的配售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3、本次配股的认购方式:拥有配股权的股东根据持有的股份按比 例认购。
沈阳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