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0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542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6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81200 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 61200 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 1490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5003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07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00 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
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处理处罚 处理处 是否仍
类型 处理处罚决定文号 处理处罚决定名称 罚机关 处理处罚日期 影响目
前执业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措施 〔2019〕6 号 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姚运海、贺诗 福建局 2019 年 3 月 6 日 否
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行政监管 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梁筱芳、金益 安徽局 2019 年 8 月 2 日 否
措施 决定书[2019]12 号 平、姚运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措施 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通合伙)、张乾明、刘凤兰采取出具 广西局 2019 年 10 月 9 日 否
决定书〔2019〕018 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吴淳、
措施 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蒋元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湖南局 2019 年 12 月 11 日 否
决定书[2019]29 号
行政监管 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措施 决定书〔2020〕26 号 通合伙)、庾自斌、吴英达采取出具 广东局 2020 年 3 月 5 日 否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处罚 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 福建局 2020 年 9 月 14 日 否
书[2020]4 号 号(中审华、姚运海、贺诗钊)
行政监管 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措施 决定书〔2020〕15 号 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梁筱芳、金益 安徽局 2020 年 9 月 14 日 否
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 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措施 决定书〔2021〕1 号 通合伙)、张乾明、周志采取出具警 贵州局 2021 年 1 月 5 日 否
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处罚 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 安徽局 2021 年 6 月 7 日 否
书[2020]3 号 号(中审华、梁筱芳、金益平)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丁琛,2000 年经批准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
始在本所执业,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雨辰,2001 年经批准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
性。
4.审计收费
参考目前市场定价,并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
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拟确定
2022 年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11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人民币 6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6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对该事务所在 2021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