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6 元(含税),每 10 股
派送红股 2 股(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829,616,687.86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82,961,668.79 元和 5% 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1,480,834.39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862,230,301.09 元,扣除实
际分配的 2019 年度现金股利 180,875,064.96 元,股票股利 401,944,588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984,584,832.81 元。
公司拟以 2020 年末股本总额 2,411,667,532 股为基数,按照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6 元(含税),计 207,403,407.75 元;每 10 股派送红股 2 股(含税),
计 482,333,506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6,294,847,919.06 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
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