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24264.7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齐海旭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42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42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242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242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石家庄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2年度本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3,067,910.3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306,791.03元和10%法定公益金2,306,791.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96,765.91元,2002年可分配利润14,657,562.33元,以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348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3元(含税),共需支付红利10,449,000.00元,尚余4,208,562.33元转入下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有关事宜(上述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同意票242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资产的方案。
同意票242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4264.7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天阳律师事务所王仑、李宝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