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河北省财政厅冀财企〖2003〗42号文批准,本公司以评估后净值为4624.56万元的试验基地固定资产等值置换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持有的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57.81%股权。本公司已在试验基地停产后将其评估后净值为4624.56万元的固定资产移交给集团公司(上述事项公司已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目前,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手续也已办理完毕,本公司持有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57.81%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