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 2012-022 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议案》(详见公
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 2012-021
号临时公告),现将该资产租赁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处于停产状态,为了盘活公司闲臵的经营性资产增加收
益,公司与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将公司部
分厂房、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简称“出租资产”)出租给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
有限公司,出租资产的原值 76,501,077.96 元,账面净值 49,313,492.38 元。租
赁的资产包含厂房和设备,出租的厂房主要包括冲压厂房南跨、工装车间、试制
中心、拆洗车间、物流仓库、技术办公楼和新办公楼等 7 处厂房;出租的设备包
括双梁桥式吊车及一批报废仍可用的设备。
《资产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甲方为出租方即本公司,乙方为承租方即
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
1、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六年,自 2012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25 日止。租赁期届
满时,如乙方拟继续租赁甲方资产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租赁事宜并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2、租金
乙方根据所承租甲方资产的面积、数量及各类资产的租赁单价合计计算应向
甲方支付的租金(含税),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356,123.97 元,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4,273,487.64 元(第一年除外),各类资产的面积、数量及租赁单价详见《租赁
房屋建筑物清单》及《租赁设备清单》。
3、租金的支付
(1)第一年度租金分两期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第一期租金,即第一期交付的资产在整个第一年度的租金,
计 1,374,561.58 元(已扣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一个月免收租金 356,123.97);
乙方应同时向甲方预先支付第一年度第二期租金的 5%作为第一年度第二期租金
的预付款,即第二期交付的资产在第一年度后 6 个月租金的 5%,计 63,570.05 元。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租赁满 6 个月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
第二期租金,即第二期交付的资产在第一年度剩余 6 个月的租金,计 1,271,401.04
元。乙方按本条前款规定已支付的预付款 63,570.05 元可以抵消第二期租金。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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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若甲方已提前交付(即在本合同生效后 6 个月之内交付)第二期租赁资产的,
乙方应按其实际租赁第二期资产的天数及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相应的租金,与第
二期租金同时支付给甲方。
(3)除第一年度外,其余各年度租金应由乙方自每半年租期结束前 5 个工
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4)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乙方开具发票。
4、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
金按年度租金总额的 5%计算,计 213,674.38 元。乙方将租赁保证金随第一年度
第一期租金一并支付给甲方。待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终止且乙方完整归还租赁
资产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且未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时,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自行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予以继续赔偿。
5、供暖事宜
甲方已向乙方如实披露,其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不能正常供暖,且部分房屋的
供暖设施需要进行维修。乙方对上述事宜已经知晓,并同意由乙方负责与有关部
门沟通办理乙方承租房屋的供暖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由乙方负责对供暖设
施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同意免收一个月租金作为给乙方的补偿,计
356,123.97 元。免收租金年度过后,甲方正常收取租金。如上述工作需甲方配合
的,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但甲方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时不承担任何费用。
此外,由于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现登记注册的经营期限为 2 年,
即 2012 年 4 月 12 日起至 2014 年 4 月 11 日止,该公司的两个股东(该公司共有
两个股东)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和葫芦岛渤船重工船舶机电配套有限
公司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做如下承诺:
1、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和葫芦岛渤船重工船舶机电配套有限公
司将于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 6 个月,按规定办理完毕
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延长的相关手续,保证不影响《资产租
赁合同》的正常履行;
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未能延长,
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和葫芦岛渤船重工船舶机电配套有限公司将在
该经营期限届满时无条件承接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在《资产租赁合
同》中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包括对《资产租赁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予以认可,
并在经营期限内继续按约定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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