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7月28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到会的股东及委托代表16人,代表股份136363393股,占公司总股本224256000股的60.8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邝远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租赁议案;
1、本公司以2001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将帐面价值347,327,917.76元的资产出租给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出租的资产主要包括:冲压、焊装、涂装等以及相关的辅助资产在内的厂房、设备、生产线。租赁期限从2001年4月1日起,到2002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集团公司具有优先续租和不再续租的选择权。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约定,上述资产的年租金为4152万元。合同生效后,集团公司须在15日内支付首季租金,以后每季租金于该季度末结算。相关的汇付手续费由集团公司承担。与该部分资产有关的职工为集团公司提供劳务服务,集团公司承担一切费用,同时向本公司支付劳务管理费。
2、本公司将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水电气等设施以市场价格出租给集团公司,租 赁期限从2001年4月1日起,到2002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集团公司具有优先续租权和不再续租的选择权。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约定,租赁期内土地每年的租金为45万元,水电气等设施每年租金为120万元。租金的支付方式与资产租赁租金 的支付方式相同。
3、本公司已得到集团公司的承诺,集团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的租金数额,以现 金方式及时、足额支付,同时集团公司所欠本公司的款项,于2001年10月底前支付完毕。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此项的资产租赁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公司部分主营业务资产租赁后,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长远发展 ,公司将尽快引入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的其他业务资产,从而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保证公司将有良好的经营前景。同时利用集团公司的优势盘活公司现有的资产。
本次资产租赁是关联交易,与之相关的关联方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表决时回避。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股数为17323393股。
赞成票1728175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76%,反对0股,弃权41640股,通过。
上述议案的表决票样及整个统计过程由二名股东及一名监事现场监督,整个表决过程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见证。该所鲍金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之规定。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七月二十八日